如果你收到过“本人有少量银行卡出售,价格50-200不等,欲购从速……”这样的短信,或者在网上看到有出售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产品”时,你是否能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
近期,市场上收购、倒卖银行卡的黄牛活动日趋猖獗,这些黄牛们动辄以数百元的价格收购一张银行卡,他们收购这些银行卡的目的何在?被收购的这些银行卡又将会被用于哪些用途客户又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
诈骗
一张待售银行卡的背后:买卖多有非法目的
据报道,在南昌打工的吴某和雷某相识多年,自2009年10月起,吴某多次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多个银行办理银行卡,然后以每张卡200元至300元的价格卖给雷某,从中获取好处费约1550元。雷某买来这些银行卡后,用来转移和提取电信诈骗来的赃款。2011年11月,吴某被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
洗钱
一张待售银行卡的背后:买卖多有非法目的
尽管收购银行卡的中介一再声明不会用来从事非法活动,但这份保证的可信度极低。不久前刘先生接到了警方的电话,称其涉嫌一起金额近百万元的诈骗案,但刘先生并未参与任何非法活动,为何警察会找上门来?原来,刘先生此前因生活所迫,将没有使用的银行卡以几十元的价格卖给卡贩子,这张卡被犯罪分子用来转移诈骗资金。
3
逃税
一张待售银行卡的背后:买卖多有非法目的
不法分子通过购买一大批他人银行卡,以各种名目把钱打入这些银行卡中,然后迅速取出,从而在账目上虚构了大量的成本,实现了逃税的目的。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规定,个人年收入达到12万元需要自行向税务局申报,如果银行卡的主人并不知道自己的银行卡上得到了大量的各类收入,也没有去主动报税,那么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约谈,同时承担补缴相应的税款的责任。
除被用于诈骗、洗钱、逃税外,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还可能被用于躲避内幕交易、藏匿财产、网店刷信用等非法行为,可谓后患无穷。
一张待售银行卡的背后:买卖多有非法目的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条之1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领信用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温馨提示:我国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或者出租、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一张待售银行卡的背后:买卖多有非法目的
一张待售银行卡的背后:买卖多有非法目的
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
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持卡人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买卖银行卡这一行为背后,牵扯着更多的非法目的,把银行卡这一特殊物品作为工具去实施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例如偷税漏税、洗钱、诈骗、商业贿赂等,就会严重损害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此外,我国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若该银行卡被用来从事非法活动,将给卡主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所以必须从源头上堵住这种买卖银行卡的违法行为。